一网通办线上引导活动(一网通办平台推进举措)

网友投稿 595 2025-07-11 20:45:44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一网通办线上引导活动,以及一网通办平台推进举措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网通办线上引导活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网通办平台推进举措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应对疫情,上海各行各业出台80多个标准或规范!

疫情当前,上海各行各业已出台80多个针对性标准或规范,包括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场所、连锁百货购物行业、殡葬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福利彩票销售场所、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等。更多详情↓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感染预防控制

疫情防疫期间,各区应指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视消毒、防护工作,提高感染预防控制意识。

加强环境管理。

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

加强办事群众疫情检测。

可疑病例发现与报告

推进“一网通办”在线办理

公布“全程网办”清单,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一网通办”智能自助终端载体引导居民网上、掌上办事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受理大厅现场人员流量。

其他措施

公布在疫情期间“不需要急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清单;如有必要,可以在中午时间段(12:00—13:00)暂停对外服务,开展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并提前或及时公告,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关闭分中心、服务站、延伸点,减少人群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 社 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 也能

“在家办、网上办”!

对于近期需要办理个人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居民朋友,别犯难、别扎堆,市民政局提醒您,尽量网上办、掌上办,减少线下办、集中办。网上办理事项及流程如下↓

“一网通办”总门户

地址:

http://zwdt.sh.gov.cn/

1、进入“一网通办”后,点击“个人社区事务服务”页面。(提示:居民使用“一网通办”的网站服务,需在“一网通办”网站进行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2、可以通过“按部门”以及“关键字”等条件,查找需要办理的事项。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后,点击位于该事项后下角的【立即办理】,即可进入事项申请办理页面。

哪些事务可以不跑腿就能线上全程网办?

诸如“办理就医记录册的申领、更换、补发”“居住证新办”等43项事务都可以实现线上全程网办,只要您打开电脑或手机登录“一网通办”就能实现,省时又省力。请看清单↓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哪些事务不必急于来受理中心办理?

1.依据《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条款》,被保障人申请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的权利,在医疗费专用收据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工会理赔发票2年内有效)。疫情期间,在原2年有效期基础上可再延长半年。

2.原社保卡2020年12月31日前未损坏遗失的情况下仍可使用;外来人员的原医保卡也可使用,不必急于此时扎堆办理。

3.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沪,系统后台将给予自动签注,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4.境内来沪人员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可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居住证办理”申请,相关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申领期满后,如需继续领取,可以通过“上海人社”app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业务。

6.长护险申请及重新评估。自2020年1月31日起,“一网通办”以及社区事务受理系统中“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事项下设的“长护险申请”“互助帮困人员长护险申请”两个功能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因评估有效期届满需要重新评估的,暂停上门评估。原评估有效期在2020年3月底前到期的,其原有的长护险待遇延续3个月。

7.对于大病登记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市医保将一律续期半年。

8.本市参保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领《医保卡》及《就医记录册》。

9.参保人因急诊等特殊情况产生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票据,如在6月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

10.延长居保大病保险报销发票业务有效期,参保人符合居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范围的发票,如在6月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11.离沪参保人如未及时办理异地医保备案手续,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办理,也可通过拨打上海医保经办电话(62554238,62554339,62554601),核实身份,确认相关信息后办理。

12.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补缴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13.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做好养老、工伤、遗属等待遇的核定,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待遇申领手续的,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补发待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残疾评定预约日期查询、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新核发申请”三个事项自2020年2月4日起暂停受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15.“上海市残疾人机(电)动轮椅车申购登记”“上海市残疾人机(电)动轮椅车申购意向登记”两个功能自2020年2月5日起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婚姻登记场所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

推行登记预约制。

做好登记前预审。

通过传真、微信、QQ、电子邮箱等群众不到现场的方式,进行婚姻登记材料预审,缩短现场办理时间。

引导错峰登记。

研判登记高峰日。

做好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结婚登记高峰日的应急预案,优先办理已预约的结婚登记。适时腾出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场所作为分流人员的区域,减少人员聚集。

调整选择性服务。

暂停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非法定程序的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逗留时间。

强化婚姻登记疫情防控措施

婚姻登记当事人预防措施

对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当事人、特殊群体的陪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前往登记的,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所。 当事人、特殊群体的陪同人员进入场所时佩戴口罩。

婚姻登记场所预防措施

1.

即日起关闭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等服务类场所,减少人员逗留时间。

2.

定时对婚姻登记接触性设备、仪器进行消毒,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3.

洗手间配备足额的洗手液,供水设施正常。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流通。

殡葬服务机构

殡葬服务机构环境控制

服务遗体场所应符合《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1999 )的有关规定。

殡葬服务机构应每天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空气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剂,或用紫外线消毒,每次1小时,每日2~3次。

疫情防控期间,殡葬服务机构不举办守灵、公开告别、公开祭祀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

人员防护

接触遗体工作人员防护

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等,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非接触遗体工作人员防护

进入工作区前,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服务对象防护

殡葬服务机构应主动做好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防护,应配备消毒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服务对象应配合殡葬服务机构做好体温检测,自觉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安全防控措施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管理,每天做好体温检测。

儿童福利领域

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本规范中所指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包括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及为残疾儿童提供集中住养、康复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

制定防控应急预案

宣传防控知识

实行封闭管理

1、全面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

2、停止所有外来人员探访慰问和志愿者服务,暂停实习生到机构实习,停止对社区儿童的康复接诊工作。

3、对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异常(体温超过37.3°)劝返,杜绝带病上班,按要求进行报告并自行隔离观察或就医。

4、除特种车辆、员工及后勤车辆外,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机构,进入机构的人员、车辆要进行消毒。

分区域分类管理

1、明确划分各科室更衣区、清洁区,设立隔离区、隔离室等。对机构内发热儿童、新入院儿童、外出治疗返回的儿童,在机构隔离区域进行严格医学观察,提前把控风险,杜绝交叉感染。

严格执行防护流程

落实进入机构消毒流程。

规范开展儿童护理

舒缓员工和儿童情绪

保障物资供应

强化应急保障

强化备班备勤制度,备班人员要时刻待命,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应急状况。提前与所在辖区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协调,预备应急车辆,随时为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好应急准备。

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

各科室每日监测儿童及员工体温,做好记录,同时了解员工日常接触亲属及共同居住人身体状况,一并报机构防控工作小组汇总。

社区特殊儿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本规范中所指社区特殊儿童包括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因监护人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对象被隔离观察而监护缺失的儿童。

建立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

将社区特殊儿童优先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加强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实际生活照料人

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因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应于1个工作日内帮助其协调落实生活照料人。对于无法落实照料人的,应送至本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并由民政部门落实专人,提供临时生活照料。

纳入社区重点关怀对象

支持社区特殊儿童在疫情防控期间居家生活和学习,对因身体残疾等原因外出困难的儿童家庭提供代为送菜、代买生活学习物品等服务,保证儿童居家生活的物资供应,对确需外出的社区特殊儿童提供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外出安全。

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防控

养老服务领域

健全值班值守与网上每日直报制度

市、区民政部门和各养老服务机构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

养老机构负责人

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市、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同时,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于每日下午15点准时报送返院老人、返院员工、人员隔离等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针对家属探视,不提倡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同家属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确有因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应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等工作;对非直系家属(监护人)和非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家属,暂不开放探视。

针对春节离院老年人

,养老机构应积极与老年人家属协商,待疫情稳定后再返院,请老年人家属支持理解。确需返院的老年人,在院内开设专区隔离收住,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返回生活区。

针对返沪员工

,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离沪返回的工作人员一律要求自行居家观察14天,观察结束情况正常后上班。

针对在院员工

,要求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机构。

做好隔离场所保障

,养老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

强化机构内部防护

定时测量体温

关注老年人健康

做好环境消毒

停止聚集性活动

保障刚需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做好入住老年人各项服务工作。

做好老年人心理慰籍

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怀。积极做好和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缓解家属紧张情绪,争取家属理解和支持。

福利彩票销售场所

销售从业者遵守防疫承诺

1、从业者承诺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不允许带病上班。

2、从业者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3、要求购彩者进店必须佩戴口罩。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销售员应要求其离开,并及时向销售场所所在街镇(乡)相关部门报告。

4、彩票销售场所内公用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频率,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6、购彩者在购彩或兑奖行为结束后,提醒其不要在销售场所内长时间逗留。

7、彩票销售场所具体防疫操作要求和标准以《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为准。

彩民进入销售场所防疫要求

1、彩民进入销售场所,必须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人员流动要求,居家隔离、疑似人员杜绝进入销售场所。

2、彩民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购彩。

3、彩民在店内,尽可能减少逗留时间,不聚集、不扎堆。

4、彩民在店内服从销售人员的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的购彩环境。

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

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要全面加强入站甄别,做好站内疫情防控,加强机构自身防控,实施封闭式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受助人员管理

入站预检

救助管理机构在受理登记前增加一次预检流程。所有进站人员都需测量体温。 自行来站的求助人员由专人发放口罩,并用免洗抗菌洗手液洗手。

受理接待

1、求助人员进入受理大厅后再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应再次询问求助人员基本情况、目前身体状况、近期是否到过重点地区或有无相关接触史。

为受助人员办理入站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与受助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2、为受助人员进行贵重物品暂存、行李物品保存的过程中除佩戴口罩外,还应视情况增加护目镜和医用检查手套,同时对暂存行李物品进行消毒。

日常照料

1、生活救助

⑴ 每天为受助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

⑵ 受助人员的个人用品一人一物,确保不混用,并做到每日消毒。

⑷ 受助人员离站后须立即更换和清洗所有床上用品,并做好房间的清洁消毒和通风。

⑸ 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场所内用品,每天通过消毒液、紫外线灯、开窗通风等多种方式进行消毒。

2、医疗救助

保健站医生负责做好卫生消毒防护指导工作。

离站管理

离站前工作人员需对受助人员测量体温,存在发烧、咳嗽、气促或疑似疫情感染情形的受助人员不得办理离站手续。

对受助人员户籍地属于疫情严重地区或家属居住在疫情严重地区的,暂停接领。

物资保障

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二站、托养机构各配备4个手持红外测温仪,其他救助站各配备1个手持红外测温仪。各站要保障防疫所需的洗手液、口罩等防疫消毒用品足额到位。

连锁店、百货商场

根据对事关群众生活“必需行业”的复工安排,本着“安全为上、保障刚需”原则,家政、餐饮、美容美发、副食品、商贸和物流等六大行业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和疫情防控需要,起草并发布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如,全市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中明确:要分类管理,做好返沪员工,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返沪员工的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居家留观等工作。

加强员工上岗前身体状况排査,一线上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加强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勤洗手、勤消毒等。

顾客入店前做好体温检测,提供消毒清洁,提示口罩佩戴。遇到顾客密集,采取相应限流措施。

对于场所管理,明确:通风消毒,加强经营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对公共区域、卫生区城、公共设施、工具设备等增加消毒频次,各营业网点应配备体温检测设备,适当配备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剂。

安排集中住宿企业,要加强住宿场所的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求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公示场所每日消毒情况等。

对于活动管理,明确:暂停各类营销推广活动,暂停食品试吃等服务。超市卖场要落实民生保供职贵,确保正常经营商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经营时间。

此外,建议健全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的每日排查、每日通告、每日报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沟通信息。

来源:文汇报、市民政局等

转自上海发布 编辑:周宝平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一网通办线上引导活动,毕竟有不少的朋友们都有创业的打算,但是对于企业的开办也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流程,提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证件齐全才能开办。以下分享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1

目前申请人可以采用网上办、掌上办、现场办、邮寄办的方式来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网上办: 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首页上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即可进入在线申报平台。

掌上办: 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办理,或软件商店搜索“浙里办”APP办理

现场办: 您可携带全套办理资料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三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

邮寄办: 确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窗口的,建议选择邮寄的方式。待事项办结后窗口会将营业执照或通知书寄送至申请人手中。收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市场监管C13窗口(邮寄前请先电话联系,确认邮寄注意事项,联系电话:0572—5036311)

您有市场监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工商注册登记事项:0572—5036311

名称自主申报事项:0572—5020072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0572—5030027

药监事项:0572—5030027

质监事项:0572—5020072

以下列举几个高频事项办理流程

一、企业开办

申请人可一次性完成开办企业的申报,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含公章刻制、社保参保登记、发票申领、银行开户)(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点击“我要企业开办”——注册个人账户并登录——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企业开办”——进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

1、 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 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电子签名对象包含:企业投资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等,根据登记事项不同,系统将会提示其他需要完成电子签字的对象。其中自然人股东由其本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法人股东由其有权签字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有权签字人指的是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3、 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企业变更

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首页上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变更备案”——点击“我要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 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 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

3、 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变更后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仅办理备案登记的无需寄回营业执照,办结后窗口会将《备案通知书》寄送给申请人。

三、企业注销

浙江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通过和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的网上办事平台对接,企业只要登录“一个平台”,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步办理各部门注销手续。(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企业注销”——点击“我要企业注销”——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开始公示——公示到期后完善注销信息——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邮寄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注销一网服务”——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开始公示后台——公示到期后完善注销信息——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注意事项:

1、 企业注销分为一般注销与简易注销。选择注销方式时,系统会自动识别是否适用简易注销条件,若符合条件,简易注销通道可开启,不符合条件则显示灰色,并列出不满足原因,此时申请人只能选择一般注销。

2、 注销公告期为45天。

3、 提交注销申请后,在“办理跟踪页面”可查看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人社各部门事项办理要求和办理进度。

4、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申请人需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若公告期内存在异议,则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重新按照一般注销流程办理(需重新公告45天)。

特别提醒:申请人要在公告期满前将税务注销完毕,否则会产生异议,无法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5、一般注销公示期满后,申请人需要去完善企业注销信息,然后上报后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才可以做电子签名。

6、 签名完成以后需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寄回至市场监管窗口。窗口核对通过后注销进入已办结状态,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2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流程

公司注册可以在网上申请,只需要八个流程。具体流程是:

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

2、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3、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4、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5、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1、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2、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3、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新办企业网上办理流程

1、您只需打开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在“主题集成服务”中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2、选择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的,请先注册账号),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扫码登陆,进入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

3、登录成功后,确认左上角“切换地市”栏是济宁市,选择“分时办理”,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企业基本信息后,进入分时办理申报页面。

4、点击需要分时办理的业务,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共6个,可任意组合选择。

5、通过“手动填写企业信息”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办理”两种方式登录后,即可办理选中业务。

6、以银行预约开户为例,进入申报页面后,系统显示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填写其他页面信息后,信息将直接推送至银行。

注册公司流程网上申请过程

网上注册公司的流程:工商局网上申请公司名称核准,需要注意的是,核名需要安装数字证书及U盾才能预约办理。

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应带齐以下资料:

1、公司设立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4、总经理任免书;

5、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的刻章店刻印工作、财务印章,正规的章应该是到公安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刻章店办理刻章。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到公司所在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到公司所在附近的工行、建行、中行银行等银行开设基本户。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3

一、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

三、涉及审批事项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发票申领,含税控设备初始发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四、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司)设立登记〕一网通办线上引导活动;市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局(涉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银行开户)。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市级层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县级层级事项。

六、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订)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6、《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8、《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

七、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方式

1、线上办

申请人进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申请企业开办,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办理;也可按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办理,所有申请材料均可自动生成,办理流程更加便捷。

2、现场办

申请人可到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填写企业开办信息采集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也可通过双向免费寄递、双向智能寄存设备等免费服务措施递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进行企业设立登记。

3、掌上办

申请人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通过“爱山东”APP、“容沂办·爱山东”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移动设备端办理企业开办。

4、自助办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自助服务智能设备提交申请,办理企业开办,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

十、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设立登记0、5小时办结;印章刻制0、5小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0、5小时办结;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在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系统自动即时办结;

引导新开办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在线预约银行开户,小微企业简易开户在开户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并联办理,最终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否。

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及发票免费领取或邮寄。新开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十二、办理渠道

1、线上“一网通办”: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人民政府)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网址链接:(http://zwfw、sd、gov、cn/sdzw/items/qysl/detail、do);

2、线下“一窗通办”: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

3、掌上办:“爱山东”APP、“爱山东·容沂办”APP、临沂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企业开办一窗通”手机端应用程序;

4、自助办:各级政务大厅商事登记智能自助服务终端;

5、帮代办:各级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专区、政银合作银行网点等。

十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现场、移动设备端、自助服务端等方式提交企业开办申请。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实现一表填报、一网申请。

2、审批发件

登记机关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临沂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临沂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即时办理。

统一出件窗口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免费印章、税务UKey及发票、银行账号、员工参保、公积金缴存等办理结果和惠企政策,并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十四、送达方式

1、申请人窗口现场领取;

2、免费邮递送达;

3、通过证章免费寄存设备或营业执照及发票自助打印设备领取。

十五、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

2、电话查询:见业务联系电话;

3、网络查询:、57、139、23:10010/psout/

一网一窗一次办,上海“一网通办”防控疫情“免跑腿”

“依托‘一网通办’优势,大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主任朱宗尧13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上海25项防控事务网上办,减少了办事人跑动和人员集聚,进一步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助力疫情防控。


建专栏,打造防控服务平台


记者了解到,1月28日,在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APP、“随申办”小程序同步上线“一网通办”新型肺炎防控专栏。依托该专栏,会同“上海发布”,第一时间将上海最新疫情相关信息对外发布,并持续拓展相关防控服务。目前共接入相关服务事项25个,其中包括:来沪人员健康登记、确诊患者涉及区域及场所查询、网上问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查询等热门服务。截至2月12日,“一网通办”各渠道防控专栏访问量累计已超119.4万次,其中移动端各渠道累计访问量超过117.6万次。


上海不少区也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出疫情防控集成服务。记者了解到,上海奉贤区上线“疫情监管防控系统”,提供疫情上报、来沪登记、居家观察、口罩预约等6项功能,让防控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对象、外来返沪人员可以通过免接触的方式填报相关信息,为基层防疫工作提供助力,同时也可以更加科学地分析研判,更加精细地管理组织。


促网办,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目前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跑动和集聚,1月31日上海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书,在疫情期间,如有相关办事需求,尽量网上办、掌上办,避免线下办、集中办。同时,还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上海各区、各部门积极引导需要办事的市民和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让数据多跑路,减少集中到线下大厅办理。目前“一网通办”接入事项总数达2280项。经统计,2月3日至12日,“一网通办”办件总量为12.8万件,同比减少77.65%。朱宗尧表示要继续大力推行全程网办,提升网办率,通过加强线上办理,减少线下人员跑动集聚,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上海全市各部门、各区也在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审批方式,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行相关应用,助力全市疫情防控。记者获悉,上海市药品监管局推动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有效利用“网络核验”“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方式,实现企业网上申报、在线受理审查、电子凭证推送的全程网办,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3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生产企业的在线审核和许可证制发。上海嘉定区还承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协助1家企业的3个型号产品获得了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对5家企业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指导,助力产品投入抗击疫情第一线。


听民意,升级公众投诉及建议通道


“一网通办”高度关注疫情期间群众的呼声,以“一网通办”“我要找茬”功能为基础,升级公众投诉及建议通道,在“一网通办”防控专栏提供专门面向疫情防控的“我要找茬”和“我要建议”反馈入口,并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做好意见建议的采集、处理和反馈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先后收到421条防控建议,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确保建议渠道畅通,回应高效。


朱宗尧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优势和“随申办”渠道作用,做好政务服务集成和统筹,让“一网通办”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比如,在新冠肺炎防控专栏里开设企业服务专区,围绕《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28条综合政策举措,集中汇聚各类政策、解读及案例,并逐步推出相关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落实政策。同时利用市民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在疫情期间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主动化、智能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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